為切實規范全市旅游市場秩序,嚴厲打擊導游亂象、強制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,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,營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費環境。為廣泛收集問題線索,方便群眾舉報投訴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線索征集時間
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。
二、線索征集范圍
(一)價格違法違規行為
1.眉山市彭山區旅游景區未在顯著位置公示門票價格、優惠減免政策、觀光車及其他服務收費信息;
2.眉山市彭山區旅游景區、游樂設施等未明碼標價,實施捆綁銷售、強制消費,或通過虛假標價、虛假折扣、模糊標價等手段欺詐消費者;
3.眉山市彭山區景區周邊餐飲、住宿、購物、停車等經營主體未按規定明碼標價,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、收取費用,或收取未予標明費用。
(二)不正當競爭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
1.酒店、民宿、旅行社等涉旅經營者對星級、等級、設施、服務等作虛假宣傳,在微信公眾號、小紅書、抖音等自媒體平臺發布虛假旅游信息、誤導性宣傳內容;
2.以“低價游”“零負團費”等誘導消費者參團,隨后擅自減少服務項目、降低服務標準、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;
3.涉旅經營者之間以給付“回扣”“人頭費”“服務費”等形式進行商業賄賂、違規攬客的行為;
4.導游、領隊誘導、欺騙、脅迫、變相脅迫旅游者購物或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。
三、不予受理范圍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反映問題不屬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能職責范圍的;
2.無明確被舉報對象、具體事實線索或合理訴求的;
3.已進入或已經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、信訪復核等法定程序的;
4.其他依法依規不予受理的情形。
四、舉報方式
1.舉報電話:028-37642315。
2.信件郵寄:眉山市彭山區彭祖大道三段209號(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02室) ,郵編:620860。
五、有關要求
1.歡迎廣大群眾、游客、經營者如實提供線索,舉報時請盡量提供詳實信息,包括被舉報對象名稱、地址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,事件發生時間、地點、經過,相關照片、視頻、合同、票據等證據材料,便于及時精準核查處置。
2.區市場監管局將嚴格保護舉報人信息,對舉報線索嚴格保密;對實名舉報且經查證屬實的,依法依規予以獎勵。
3.舉報人應遵守法律法規,對所提供線索的真實性負責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,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。
特此公告。
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6年5月13日